为保护本行业知识产权,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,加强行业自律,遵守行规行约,规范市场行为,形成积极良性有序的竞争,适应国内外经营和贸易往来的需要,特制定本保护措施。
第一条 本措施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公约为根据,在协会职责范围内,结合行业特点而制定,并尽其所能协助保护会员企业的知识产权。
为保护本行业知识产权,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,加强行业自律,遵守行规行约,规范市场行为,形成积极良性有序的竞争,适应国内外经营和贸易往来的需要,特制定本保护措施。
第一条 本措施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公约为根据,在协会职责范围内,结合行业特点而制定,并尽其所能协助保护会员企业的知识产权。
第二条 会员单位须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,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根据本行业特点,制定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措施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第三条 会员单位承诺自觉遵守知识产权法律,自觉培养知识产权意识,自觉参与知识产权管理,自觉培育自主知识产权,自觉运用知识产权成果,自觉维护知识产权权益。
第四条 会员单位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,不损害他人企业形象,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,不非法实施他人专利,不制售他人署名作品,不泄漏企业商业秘密。
第五条 对于侵犯他人专利的会员企业,一经有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实,协会将按情节轻重进行有关处理:
(1)对首次发现侵权行为的,协会对该单位发出书面警告;
(2)对收到书面警告后,仍未停止有关侵权行为的,将给予行业内部通报批评;
(3)仍继续其侵权行为的,取消该企业的会员资格,不再接受其重新入会的申请,并予以行业内部登报公告。
第六条 成立协会内部知识产权保护小组,日常费用由协会承担,协调解决协会会员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,并负责组织会员企业共同应对对外纠纷。
第八条 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媒体宣传力度,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培训,利用社会舆论、行业自律,在全行业内形成尊重、保护、创造知识产权的行业风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