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 员
第一条 本会的会员为本区内从事本行业的经济组织。
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四)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。
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以书面形式向本协会正式提交入会申请书或填写入会申请表,并附上本单位的基本情况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出席会员大会,参加本会活动、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;
(二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三)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;
(四)对本行业协会工作的提议案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可以要求协会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给以帮助;
(六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行业协会章程;
(二)执行本行业协会的决议;
(三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四)维护本行业协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;
(五)积极参加和配合本行业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,完成本行业协会交办的工作;
(六)及时向本会提供有关信息和动态,主动反映本企业和行业发展中的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六条 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:
(一)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万元;
(二)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万元;
(三)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.5万元;
(四)监事长,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万元;
(五)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;
(六)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。
第七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自交回会员证之日起,注销会员资格。
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行业协会的活动,即视为自动退会。自动退会由秘书处办理退会手续,收回会员证。
第八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,将由本会提出批评、教育;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